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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公租房成为最温暖的“家”

发稿时间:2021-07-19 16:50:00 来源: 青海日报

   “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打江山、守江山,守的是人民的心。”如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让广大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享受到属于自己的幸福小康?让我们一起走进多巴祁大姐的新家,去看看西宁市湟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给出的答案。

   7月13日,夜幕降临,祁大姐结束了一天的工作,回到家中,这是一套位于湟中区多巴镇夏都家园的公租房,她搬进来还不到1个月。

   祁大姐一家来自多巴镇小寨村,原来他们一家住在村里,一住就是几十年。翻开祁大姐的手机相册,过去的生活历历在目。祁大姐望着手里的照片,眼中含着泪水,照片中天刚擦亮,她裹着厚厚的大衣在大风中瑟瑟发抖,而她的注意力却全在手机显示的时间上,脸上满是焦急:“因为我一直在西宁打工,离得比较远,以前住在村里,用在路上的时间太长了,你看这是我赶车的时候朋友们给我照的照片,那会儿遇上雨雪天气经常会迟到。”

   不只是交通不便,打扰家人休息也是一直以来困扰祁大姐的问题。看着一家人的合照,祁大姐说:“我自己没房子,家里人口又多,我每天早早地就得出发去上班,那会儿大家都还在睡觉,经常会打扰到家人,为这个增添家里的矛盾也不好。”

   正在为这些问题发愁时,得知可以申请公共租赁房,祁大姐便第一时间提交了申请。经过指标考核后,她幸运地拿到了今年第四批公共租赁房的钥匙。

   直到现在,祁大姐还清晰地记得得知这个好消息时的兴奋心情:“国家给我们这些困难群众,真是帮了大忙,是实实在在的好事,这个房子地段好,交通也方便,车站就在跟前,我特别感激。”

   湟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仲云说:“湟中区公租房面积为50m^2左右,室内地板砖地面、马桶、洗菜池、壁挂炉、散热器等设施统一配备,达到入住条件。公租房申请对象为外来务工人员、本地无住房低收入人员、新就业大学生、退伍军人等,申请条件各有不同。另对符合条件的群体,根据西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西宁市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发放标准及程序的通知》的相关标准发放租赁补贴,减轻他们的生活压力,帮助他们更好地生活。”

   祁大姐的新家里干净明亮,虽然装修简单,但这样的公租房却是许多困难群众、外来人群的定心丸、强心针、安心剂。

   今年以来,湟中区已筹集各类租赁住房600套,投用后,可满足1000余人的租住需求,截至目前已配租535套。安居才能乐业,住上称心的房子,是老百姓最真实的诉求,尽最大力帮助老百姓缓解住房压力,是广大党员、干部为民初心的最好诠释。

   “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说,新的征程上,我们必须紧紧依靠人民创造历史,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站稳人民立场,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尊重人民首创精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着力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和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推动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湟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保障科科长赵进堂说,“落实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我们为了让群众少跑路,节省时间、精力、成本,目前正在推进公租房线上运营系统,登录建行App,即可网上申请、网上五部门资料联审,网上分房,网上缴纳房租,这也是我们今年‘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当中的一项重要工作。”

   “为确保公租房的分配工作公平、公正,我们将继续严把公租房实物配租后续管理关,多措并举,以勤下户、多走访的工作方式,结合公租房年度复审工作,认真核查保障对象家庭人口、家庭收入等信息,实现公租房保障对象的动态管理。对不符合公租房居住条件的住户,按相关规定进行清退,在为民办好实事的同时,维护好保障对象的合法权益,让住有所居的群众幸福生活成为我们坚守初心使命、奋进新时代最好的注解。”湟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常建青说道。(贾泓)

责任编辑:张诗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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