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网

房产

首页 >> 动态新闻 >> 正文

辽宁省内5市阶段性取消新发放首套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

发稿时间:2024-04-12 16:33:00 来源: 人民网-辽宁频道

  自2024年2季度起,辽宁省内沈阳、本溪、丹东、锦州、辽阳5市阶段性取消新发放首套住房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此次取消新发放首套住房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是深入落实3月2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关于优化房地产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精神的具体举措。利率政策下限取消的城市地方政府,在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新发放首套住房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动态调整长效机制框架内,根据当地房地产形势,依据评估期内各城市新建商品住房价格走势,因城施策、优化房地产调控举措,有利于支持地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也有利于进一步深化房贷利率市场化改革。

  房地产产业链条长、涉及面广,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一直以来,辽宁省内金融机构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有关工作要求,在金融管理部门指导下,多渠道、全方位为“保交楼”提供金融支持,降低存量首套房贷利率,动态调整首套住房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一城一策”“一区一策”调整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要求,一视同仁满足各类所有制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积极支持辽宁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此次沈阳等5个城市阶段性取消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是金融机构积极响应市场诉求,适应新型城镇化发展趋势和房地产市场供求变化所采取的又一有力举措。

  沈阳等5个城市阶段性取消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后,银行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的原则,结合经营情况、客户风险状况等,合理确定每笔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水平,形成更加市场化、差别化的利率定价,每笔贷款的具体利率水平在不同城市、不同银行、不同人群、同一银行不同时期都会有所区别。但总体来看,个人住房贷款加权平均利率水平有望进一步稳步下行,有利于切实降低购房者的购房成本,满足居民刚性购房需求和多样化改善性购房需求,进一步激发潜在购房需求。

责任编辑:张建伟
加载更多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