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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各地出台政策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发稿时间:2024-03-22 16:27:00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近日,从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获悉,自治区安排了专项资金对2024年一季度购买首套、二套新建商品住房或新建车位的予以契税补贴。

  截至目前,百色、梧州、柳州、桂林、北海、钦州、玉林、崇左、贺州、来宾、南宁、河池、贵港共13个城市,及灵川、全州、平乐、荔浦、藤县、岑溪、合浦、灵山、浦北、容县、田阳、隆林、富川、博白、兴业、北流、陆川、平南、宾阳、横州、田东、武宣、钟山、兴安、平果、柳江、临桂、永福、宁明共29个县(市、区)已出台2024年契税补贴政策。

  据悉,已出契税补贴政策的市、县(市、区)大部分按照其已缴纳契税金额的100%给予财政补贴。在桂林市六城区及灵川县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完成商品房合同网签、登记备案、契税缴纳的个人,桂林市按照其已缴纳契税金额的100%给予财政补贴,其中50%为现金补贴,50%为专项消费券,购房者可在全市参与消费券核销的商家使用专项消费券;在南宁中心城区(兴宁区、江南区、青秀区、西乡塘区、邕宁区、良庆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五象新区(经开区))购买的首套、二套新建商品住房或新建商品房车位的(不含二手住房和二手车位),按每套10000元上限给予财政补贴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购每套1000元上限给予财政补贴购买新建商品房车位。自2022年10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同一城市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

  本次契税补贴申请时间有“期限”。申请补贴的个人,其商品房买卖合同首次网签及首次备案时间和契税完税凭证时间均需在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3月31日期间(含当日)。自治区按照“先缴后补、市县先补、分级结算、补完即止”的原则,对实施契税补贴的市、县(市、区)予以30%的补助。

  此外,为积极宣传购房契税补贴等方面购房优惠政策,广西鼓励各地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展让利促销活动。广西建设工会、各设区市建设工会、广西房地产业协会、各设区市房地产业协会等单位,于3月15日至4月15日期间举办“壮美广西 宜居宜业”好房子·悦生活——春季购房节活动,通过持续开展集中宣讲、看房活动等方式,全方位展示好项目、好环境、好配套、好服务的好房子优势,畅通购房通道,提供高效优质购房服务,不断满足新市民、青年人、农民工等群体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姚琳尹)

责任编辑:张建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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